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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大家在买房时都会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对双方的责任、权利以及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合同通常是由卖方提供,所以在合同约束力上难免会有不平等的地方,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买方往往是处于劣势,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格外注意。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查明房子的证件是否齐全

买房一定要确保房子五证齐全,证件不齐的房子容易存在纠纷,最好不要买。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要注意的是,上述五个证件是开发商为合法销售主体的必要条件,如果证件不齐全,则其销售行为是违法的,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五证齐全才能最终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书。如果是期房预售则开发商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属于外销的商品房,还应当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二、违约责任应明确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购房消费者一般难以理解和判断。在我国法律中对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而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有些开发商以此为依据,并将不可抗力的内容进行延伸和扩张,规定人力不可抗据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以及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

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开发商将自己的过错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不可抗力是如何界定的。

三、违约责任应该在平等基础上明确具体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有些开发商会对购房者提出严格的违约责任条款,而却千万百计的规避自身违约责任的约定。或是在合同条款中虽然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约定不平等、不公平,对购房者极为不利。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其不合理的地方要求改正,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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