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超100万,多人被拘!多家陶瓷厂因这些问题被罚……
罚款超100万,多人被拘!多家陶瓷厂因这些问题被罚……
近期,正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巡查,对多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有一批企业或人员因此被追责。与此同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布了一系列的环境违法案例,其中,也有多家陶瓷企业被罚。
严重者因违规对监测设备进行修改,导致数据存在偏差,被罚款71万元,并有1人被行政拘留;有企业因违法排污,导致有害物质超标排放,被罚款31万元;也有企业因报警设备未开启,不但企业被罚款,相关人员也被移送公 安 机 关。
还有多家企业因不规范运用监测设备,被罚款3-7万元不等。
问题 01
违规修改监测设备
被罚71万元,1人行拘
2023年6月7日,江西一地生态环境部门对某陶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自动监测设备中的氧气标气浓度含氧量由20.8%被设置为19.3%。
经调查,因该单位窑炉废气(颗粒物)易超标,第三方运维人员毛某为减少超标督办单,伙同第三方实习运维人员徐某、吴某于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开展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校准时将标定时输入空气氧含量值20.8%设置为19.3%,导致该企业窑炉废气(颗粒物)折算浓度偏低。徐某、吴某表示自己为实习员工,修改含氧量参数均是按毛某要求进行操作,毛某未告知操作后会造成的影响后果。
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被处罚款人民币71万元,同时将相关人员移送公 安 机 关,公 安 机 关行政拘留1人。
(图片来源:拍信创意,侵删)
问题 02
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
被罚5万元
2023年9月12日,丰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设施中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标液过期,标液浓度不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要求,存在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该单位被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问题 03
污染监测不规范
被罚7.1万元
2023年11月7日,山西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阳城大*陶瓷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频次(1次/半年)开展2023上半年烟气黑度、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物自行监测。按照相关规定,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1万元的行政处罚。
问题 04
仪器校准错误
被罚5万元
2022年8月23日,江西某陶瓷公司在生产时被执法人员发现1、2线窑尾脱硫塔安装的烟尘仪校准器未设置在测量档,调整后烟尘仪显示的颗粒物实测变为40㎎/m³。
经查看设备后台历史监测数据,发现调整前后的颗粒物在线监测数据存在一定波动。该单位烟尘仪校准器设置错误,存在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最终,该企业被罚款5万元。
问题 05
擅自关闭报警装置
被罚1万元,相关人员移送公安
此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曝光10起典型案例。其中,新疆某陶瓷公司因擅自关闭报警装置,被罚1万元。
据了解,昌吉回 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煤气发生站班长安某擅自关闭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的电源,导致报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1万元行政处罚。该公司涉嫌构成犯罪,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公 安 机 关,依法追究责任。
问题 06
违法排污
被罚31万元
2023年4月25日,宜春市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陶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有部分雨水沟未建设完成,导致雨水流入车间和仓库,原料堆放顶棚多处破损,地面雨水横流积水严重,并询问企业负责人当日雨水排口排水约4小时,流出雨水大概400吨。
执法人员在该企业雨水排口处取水样350ml送至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检测,2023年4月27日出具报告(LSJC2023042601号)检测结果:铊7.02ug/L、氟化物26.0mg/L,根据2020年1月1日的江西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为5μg/L,氟化物数据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氟化物排放标准限值为8mg/L,以上数据显示该企业雨水排口铊、氟化物超标。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31万元人民币,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
问题 07
仪器运维不规范
被罚4万元
2022年8月4日,执法人员对江西某陶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四号喷雾干燥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过滤器内有积水。现场通入浓度为75.4mg/m³的二氧化硫标气进行全程标定,待数据稳定后分析仪屏幕示值二氧化硫浓度为19mg/m³,示值误差为-74%。
经调查核实,该单位第三方运维人员在日常运维过程中未规范开展运维工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失真,存在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问题 08
检测设备修复不及时
被罚3万元
2022年7月22日,江西某公司脱硫塔烟尘历史数据被执法人员发现自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7月22日持续为零值。
检查时企业1#、2#、3#生产线均在生产。经查,该企业烟气自动监测设备遭受雷击后出现故障,未及时修复烟尘自动监测设备,存在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最终,该单位被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